山东省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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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养老保险补缴续缴办理
参保人员延长缴费的,应在达到退休年龄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以便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受理。本人未及时申请或因各种原因,在延长缴费期间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可按省有关规定补缴;也可不再补缴,继续延长缴费直至缴费满15年。
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至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自全部缴费到账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一次性缴费的具体数额,按照缴费当年的基数和比例确定;缴费指数统一按照缴费当年的指数确定。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19
山东省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通知
在微信上怎么不能补缴以前中断的养老保险基金
快点
好的
山东省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通知:(一)养老保险补缴续缴方式1.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2.未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可以参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 关于养老保险补缴续缴地的规定
1. 新的转移接续办法(即:国办发〔2009〕66号、鲁政办发〔2010〕50号文件)实施后,没有再跨省或省内跨市(指设区的市,下同)流动就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继续缴费地为其当前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2. 新的转移接续办法实施后,跨省或省内跨市流动就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缴费年限满10年所在地;每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
(三)养老保险补缴续缴办理
参保人员延长缴费的,应在达到退休年龄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以便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受理。本人未及时申请或因各种原因,在延长缴费期间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可按省有关规定补缴;也可不再补缴,继续延长缴费直至缴费满15年。
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至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自全部缴费到账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一次性缴费的具体数额,按照缴费当年的基数和比例确定;缴费指数统一按照缴费当年的指数确定。
(四)养老保险补缴续缴对象2011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亲,关于您提到的在微信上无法补缴以前中断的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我想给您做出如下解答:
在微信上,目前确实无法直接进行养老保险的补缴业务。要解决这个问题,您需要亲自前往当地的社保部门,提交补缴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通常有两种:按月缴纳或一次性缴纳。若因某些原因导致您的缴费中断了,为了确保您未来的养老金领取不受影响,应尽快补缴欠费金额。延迟补缴可能会对您未来领取养老金的金额和时间产生影响。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到您,如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最及时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