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方都是婚外情,现在不和了,她能要求男方赔偿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摘要 亲,您好。您和对方都是婚外情,现在不和了,她不能要求男方赔偿的。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当事人有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婚外情的,无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您的这个情况女方是不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8-05
我和对方都是婚外情,现在不和了,她能要求男方赔偿吗?
你好
亲,您好。您和对方都是婚外情,现在不和了,她不能要求男方赔偿的。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当事人有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婚外情的,无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您的这个情况女方是不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的。
如果男方和女方是上下级关系呢
亲,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亲,您好。您是哪一方呢?
这个情况是没有补偿的,除非男方自愿补偿。
男方是女方上级,女方以男方以权相威胁为由让男方赔偿。但真是情况是男方不想搭理女方,女方觉得不满,所以委托律师代理向男方索要赔偿。
这个是没有补偿的,要去赔偿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个是属于自愿在一起的行为,无法要去赔偿的。
女方可以以自己精神受到伤害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嘛?
不可以
自愿行为,没有所谓的精神受到伤害。
本来就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女方认为自己精神受到伤害是需要证明的,无法证明是无法要求男方赔偿。
男方是公众人物(比如企业负责人或者政府官员),且和女方是上下级关系,在男方住处和女方发生过几次性关系,现在因为不和了,女方以男方以权压人和对自己精神受到伤害为由向男方提出赔偿。站在对男方有利的立场上,男方怎么做可以避免麻烦或者把损失降到最低,比如公众形象,家庭关系,如果是干部还要考虑纪委监委的纪律追究,经济损失等,女方表示会到法院追究民事,不排除到纪监委反应,但是估计证据不足
证明就是发生过几次性关系
亲,如果后续女方一直追究不放的话,这个后续您的工作是很难再待下去的,您们之间的这个行为虽然不是违法行为,但是这个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如果说女方要求赔偿之后不再追究的话这个您是可以考虑一下的。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