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右转没有注意到电动三轮车转弯后从后视镜看到有一辆电动三轮车摔倒了没有接触到走了这算不算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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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需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逃逸行为是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与逃跑客观行为的有机结合,二者的有机统一才构成《解释》规定的逃逸情形,这也符合刑法的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绝不等同于肇事后单纯客观地离开现场行为,现实生活中,肇事者在肇事后逃离现场的情形很多,但逃离现场的行为,并非都是刑法意义上的逃逸。对于行为人逃跑行为是否出于逃避法律追究主观目的的认定,应该从当时环境和其客观行为出发进行分析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25
汽车右转没有注意到电动三轮车转弯后从后视镜看到有一辆电动三轮车摔倒了没有接触到走了这算不算肇事逃逸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
你好
“逃逸”需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逃逸行为是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与逃跑客观行为的有机结合,二者的有机统一才构成《解释》规定的逃逸情形,这也符合刑法的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绝不等同于肇事后单纯客观地离开现场行为,现实生活中,肇事者在肇事后逃离现场的情形很多,但逃离现场的行为,并非都是刑法意义上的逃逸。对于行为人逃跑行为是否出于逃避法律追究主观目的的认定,应该从当时环境和其客观行为出发进行分析
你好轿车右转与非机动车上的电动三轮车无碰撞,后面他车侧倒,轿车没下车走了,他方报警让轿车处理,这算逃逸吗?谢谢
在吗
如果不是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就不是。
一是“逃逸”需对发生交通事故有明知。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是对于肇事后的逃逸行为,肇事者在主观上应该持有故意,即其是在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逃跑,否则“为逃避法律追究”也就无从谈起。需要研究的是,实践中,由于交通肇事者的供述常会出现反复,究竟应该如何把握肇事者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确实明知。对于此问题,必须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事故发生后的客观环境以及事故双方的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同时,笔者认为,不能要求肇事者对整个事故的所有细节或严重性都有明确认知,只要对事故的发生具有盖然性、可能性的认知,即可认定为明知。因为如果对肇事者关于事故的认知程度要求过高,则会给肇事后逃逸者逃避刑法处罚提供空间,不利于实现刑法的规制功能。二是“逃逸”需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逃逸行为是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与逃跑客观行为的有机结合,二者的有机统一才构成《解释》规定的逃逸情形,这也符合刑法的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绝不等同于肇事后单纯客观地离开现场行为,现实生活中,肇事者在肇事后逃离现场的情形很多,但逃离现场的行为,并非都是刑法意义上的逃逸。对于行为人逃跑行为是否出于逃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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