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佣金60万怎么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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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营改增后,保险行业个人保险代理人所取得的佣金收入需要缴纳税费及开票明细如下:
一、需要缴纳的税费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附加税包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 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收入增值税计算方法,征收税率为3%,即:不含税佣金收入=税前收入÷(1+3%),增值税=不含税佣金收入×3%,季度不超过9万免征增值税。
2. 附加税计算方法:城建税=增值税×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自2016年2月1日起,销售额≤1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即增值税≤3000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08
保险代理人佣金60万怎么交税
营改增后,保险行业个人保险代理人所取得的佣金收入需要缴纳税费及开票明细如下: 一、需要缴纳的税费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附加税包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 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收入增值税计算方法,征收税率为3%,即:不含税佣金收入=税前收入÷(1+3%),增值税=不含税佣金收入*3%,季度不超过9万免征增值税。 2. 附加税计算方法:城建税=增值税*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自2016年2月1日起,销售额≤1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即增值税≤3000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 (二)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6〕454号文第一条规定:“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第13号)第一条规定:“保险企业营销员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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