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打工交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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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法律分析:退役军人重新就业后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之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工资、薪金所得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内容内,退役军人重新就业后所得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因此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1-11
退伍军人打工交个人所得税吗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法律分析:退役军人重新就业后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之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工资、薪金所得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内容内,退役军人重新就业后所得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因此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交个人所得税不分身份。工资达到缴税标准,不管什么人,都必须依法纳税。退伍军人也不能例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优惠政策吗?
亲亲,有的。四免:军人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免税;伤残军人的救济金、抚恤金免税;对个人从西藏自治区内取得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浮动工资,增发的工龄工资,离退休人员的安家费和建房补贴费免征个税;如果退役后考取了西藏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得的西藏特殊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减免: 在就业创业方面,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待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以个体工商户为主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之日起,3年(36个月)内。每户每年限额12000元,依次从当年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中扣除;干部可按照社会再就业人员有关规定享受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亲亲,请问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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