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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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主体。
合同的主体信息一般在合同部首处列明,一般包括甲、乙双方的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等信息。签订合同时,应把这部分信息填写完整。特别要注意的是,甲方、乙方的名称必须是其规范全称,与营业执照上所登记的名称一致,避免出现不完整或错误的名称。
二、合同标的条款。
合同标的应当约定明确。应使用简明、通俗的语句描述标的物的名称、地址、编号、面积或数量等。以购销合同为例,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购销物品的名称、规格、等级、数量、质量、质保范围和质保期以及包装、运输、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等。
三、合同有效期条款。
合同有效期,是指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或者约定是某个事项完成之日截止等。
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倒签合同的现象,即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施相关合作事项,并未因倒签合同给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但倒签合同与法律风险预先防范的目标相悖,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隐患,在实践中应当控制和避免倒签合同。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条款。
首先,价款约定上应当注意一定要有大写的价款,而且合同中价款大小写应当一致。如有按照单价进行计算,应该明确表明单价以及总价的核算方式。如果涉及到一些涉外采购的,应该明确约定以何种币种进行结算,以防止因汇率变化而出现的币种升值或贬值问题。
其次,应约定明确付款方式,主要涉及付款条件(比如先付款后发货、或先发货验收合格后再付款)、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转账支付的需提供对方账户信息)、发票开具(先开票后付款,或先付款后开票)等。
五、违约责任条款。
违约责任条款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不可缺少。违约责任的约定一般注意四个事项:
1、双方的违约责任应公平、对等。
2、如约定违约金的,其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应当明确。实操中,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一般逾期支付的日违约金建议控制在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左右,最多不超过千分之三。
3、在约定违约责任时“违约金不能和定金同时使用”,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能选择其一。
4、在约定违约金时,建议同时约定在支付违约金后保留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以及要求损失赔偿的权利。
六、争议解决条款。
出现争议,合同双方一般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的,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最常用的两种争议解决方式是诉讼和仲裁。这两种争议解决方式,都能最终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但为了更好的解决纠纷,需要根据具体合同的不同特点,结合诉讼与仲裁的优缺点比较,在合同中约定最优的争议解决方式。
以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为例,因该类合同可能涉及较多相对方的利益,且后续的执行更需要法院保障等因素,故而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更为妥当。
七、合同的落款。
合同盖章应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若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这将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
合同正文结束后,如在纸张上留有较多空白,建议注明“以下空白”的字样,以免造成合同一方擅自添加条款,引发争议。(同理,合同的条款与条款之间也应保持同等、适当的行距)
如合同页数较多,除了在落款处盖章外,建议加盖骑缝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合同的主体信息一般在合同部首处列明,一般包括甲、乙双方的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等信息。签订合同时,应把这部分信息填写完整。特别要注意的是,甲方、乙方的名称必须是其规范全称,与营业执照上所登记的名称一致,避免出现不完整或错误的名称。
二、合同标的条款。
合同标的应当约定明确。应使用简明、通俗的语句描述标的物的名称、地址、编号、面积或数量等。以购销合同为例,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购销物品的名称、规格、等级、数量、质量、质保范围和质保期以及包装、运输、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等。
三、合同有效期条款。
合同有效期,是指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或者约定是某个事项完成之日截止等。
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倒签合同的现象,即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施相关合作事项,并未因倒签合同给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但倒签合同与法律风险预先防范的目标相悖,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隐患,在实践中应当控制和避免倒签合同。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条款。
首先,价款约定上应当注意一定要有大写的价款,而且合同中价款大小写应当一致。如有按照单价进行计算,应该明确表明单价以及总价的核算方式。如果涉及到一些涉外采购的,应该明确约定以何种币种进行结算,以防止因汇率变化而出现的币种升值或贬值问题。
其次,应约定明确付款方式,主要涉及付款条件(比如先付款后发货、或先发货验收合格后再付款)、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转账支付的需提供对方账户信息)、发票开具(先开票后付款,或先付款后开票)等。
五、违约责任条款。
违约责任条款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不可缺少。违约责任的约定一般注意四个事项:
1、双方的违约责任应公平、对等。
2、如约定违约金的,其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应当明确。实操中,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一般逾期支付的日违约金建议控制在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左右,最多不超过千分之三。
3、在约定违约责任时“违约金不能和定金同时使用”,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能选择其一。
4、在约定违约金时,建议同时约定在支付违约金后保留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以及要求损失赔偿的权利。
六、争议解决条款。
出现争议,合同双方一般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的,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最常用的两种争议解决方式是诉讼和仲裁。这两种争议解决方式,都能最终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但为了更好的解决纠纷,需要根据具体合同的不同特点,结合诉讼与仲裁的优缺点比较,在合同中约定最优的争议解决方式。
以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为例,因该类合同可能涉及较多相对方的利益,且后续的执行更需要法院保障等因素,故而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更为妥当。
七、合同的落款。
合同盖章应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若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这将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
合同正文结束后,如在纸张上留有较多空白,建议注明“以下空白”的字样,以免造成合同一方擅自添加条款,引发争议。(同理,合同的条款与条款之间也应保持同等、适当的行距)
如合同页数较多,除了在落款处盖章外,建议加盖骑缝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