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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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就是有股份的公司,比如说一个公司在没上市之前,他的资金是1000万,但是这个公司想扩大经营,扩大规模。这时,他就需要上市,上市之后抛出800万的股份。如果这800万的股份有人买了。公司就可以用着800万去做一些其他的事情去扩大经营。买这些股份的人,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炒股。当公司拿着这800万去做生意如果赚钱了,那么炒股也就赚钱了如果赔了,那么炒股也就赔了。
一个公司的上市是需要慎重的考虑的。在上市之前,公司是你的,但是在上市之后,公司就不只是你一个人的。因为你把股份都给抛出去了。这个公司就变成大家的了,一个公司如果有十足的把握能扩大规模的话,上市是很有必要了。
国内的知名企业老干妈,虽然他的资金已经上亿了,但是他还没有上市,因为上市之后,如果公司稍微有一点挫折。就可能面临倒闭的风险。公司们经历了一点事情之后,那些买股票的股民可能就把股票给抛出了。
可能他们当时是800万买的股票,在你经营遇到挫折的时候,股票会下跌。这些股民可能会500万就卖出。但是没人买的话就需要你们公司去承担这笔费用。如果公司拿着拿800万去做生意赔了。这个时候又支付不起500万。法院就会让你们申请破产,然后对股民们进行还债。所以还是有风险的。
也可以把上市理解为是融资,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去扩大经营的话,上市就是一种方法。
二、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三、债券型上市公司
(1)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3)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4)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债券发行的条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上市公司就是有股份的公司,比如说一个公司在没上市之前,他的资金是1000万,但是这个公司想扩大经营,扩大规模。这时,他就需要上市,上市之后抛出800万的股份。如果这800万的股份有人买了。公司就可以用着800万去做一些其他的事情去扩大经营。买这些股份的人,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炒股。当公司拿着这800万去做生意如果赚钱了,那么炒股也就赚钱了如果赔了,那么炒股也就赔了。
一个公司的上市是需要慎重的考虑的。在上市之前,公司是你的,但是在上市之后,公司就不只是你一个人的。因为你把股份都给抛出去了。这个公司就变成大家的了,一个公司如果有十足的把握能扩大规模的话,上市是很有必要了。
国内的知名企业老干妈,虽然他的资金已经上亿了,但是他还没有上市,因为上市之后,如果公司稍微有一点挫折。就可能面临倒闭的风险。公司们经历了一点事情之后,那些买股票的股民可能就把股票给抛出了。
可能他们当时是800万买的股票,在你经营遇到挫折的时候,股票会下跌。这些股民可能会500万就卖出。但是没人买的话就需要你们公司去承担这笔费用。如果公司拿着拿800万去做生意赔了。这个时候又支付不起500万。法院就会让你们申请破产,然后对股民们进行还债。所以还是有风险的。
也可以把上市理解为是融资,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去扩大经营的话,上市就是一种方法。
二、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三、债券型上市公司
(1)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3)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4)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债券发行的条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