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道路规划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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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织密"双十字"铁路骨架网
2、完善“井字型”高速公路网
3、构建干线公路绕城通道
4、改善水运基础设施和运输条件
5、构建低空领域的航空交通网络
6、推进公路客运和城市公交智能化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1、织密"双十字"铁路骨架网
2、完善“井字型”高速公路网
3、构建干线公路绕城通道
4、改善水运基础设施和运输条件
5、构建低空领域的航空交通网络
6、推进公路客运和城市公交智能化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