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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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企业如何填报税务报表
季度税务申报时,在⼩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收⼊额,在⼩微企业免税额收⼊额X3%填写免税⾦额。
⼩规模纳税⼈中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当⽉销售额(含应税销售额、政策性免税销售额、出⼝免税销售额和固
定资产处置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的(按季申报为9万),应将其中的应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置销售额部分填⼊第7
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第1、4栏不再填⼊数据。
⼩规模纳税⼈中的个体⼯商户,当⽉销售额(含应税销售额、政策性免税销售额、出⼝免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
置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的(按季申报为9万),应将其中的应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置销售额部分填⼊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第1、4栏不再填⼊数据。
如果⼩规模纳税⼈当⽉销售额已超过3万元的(按季申报为9万),则根据销售额性质分别填⼊第1、4、9、10栏次,不再填⼊第7、8栏次。
第14、15、16栏次的本期免税额,对应根据当期填⼊第6、7、8栏次的免税销售额×3%征收率计算填⼊。
⼩规模纳税⼈符合⼩微企业免税条件的,免税销售额填写到增值税申报表的6、7⾏,免征的税额填写到第14、15⾏。
满⾜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条件的⼩规模纳税⼈,当⽉不需要实际缴纳税款,在做纳税申报时把不含税销售收⼊填写到申报表的第7⾏,第6⾏⾃动计算出来。
如果不⾃动计算,需要⼿动填写,减免的增值税税款,填写到申报表的第15⾏,14⾏⾃动计算,如果不⾃动计算,⼿⼯输⼊当⽉应减免的税款⾦额。填写完成后即可申报。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详细内容?
1.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简称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4〕34号文件规定的减半征税政策优惠政策(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2)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但在预缴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②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
③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3)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
综上所述,关于以上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怎么填写的问题,建议根据自己的销售额合理填写。
相关法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4《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定:“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十三)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填写本栏
季度税务申报时,在⼩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收⼊额,在⼩微企业免税额收⼊额X3%填写免税⾦额。
⼩规模纳税⼈中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当⽉销售额(含应税销售额、政策性免税销售额、出⼝免税销售额和固
定资产处置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的(按季申报为9万),应将其中的应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置销售额部分填⼊第7
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第1、4栏不再填⼊数据。
⼩规模纳税⼈中的个体⼯商户,当⽉销售额(含应税销售额、政策性免税销售额、出⼝免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
置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的(按季申报为9万),应将其中的应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置销售额部分填⼊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第1、4栏不再填⼊数据。
如果⼩规模纳税⼈当⽉销售额已超过3万元的(按季申报为9万),则根据销售额性质分别填⼊第1、4、9、10栏次,不再填⼊第7、8栏次。
第14、15、16栏次的本期免税额,对应根据当期填⼊第6、7、8栏次的免税销售额×3%征收率计算填⼊。
⼩规模纳税⼈符合⼩微企业免税条件的,免税销售额填写到增值税申报表的6、7⾏,免征的税额填写到第14、15⾏。
满⾜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条件的⼩规模纳税⼈,当⽉不需要实际缴纳税款,在做纳税申报时把不含税销售收⼊填写到申报表的第7⾏,第6⾏⾃动计算出来。
如果不⾃动计算,需要⼿动填写,减免的增值税税款,填写到申报表的第15⾏,14⾏⾃动计算,如果不⾃动计算,⼿⼯输⼊当⽉应减免的税款⾦额。填写完成后即可申报。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详细内容?
1.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简称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4〕34号文件规定的减半征税政策优惠政策(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2)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但在预缴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②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
③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3)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
综上所述,关于以上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怎么填写的问题,建议根据自己的销售额合理填写。
相关法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4《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定:“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十三)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填写本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