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求税率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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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中的计税依据在具体运用时,又涉及两个概念。
计税单位,亦称计税标准、课税单位。它是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缴纳标准,是课税对象的量化。计税单位分为从价计税、从量计税和混合计税三种。
计税价格。对从价计征的税种,税率一经确定,应纳税率的多少就取决于计税价格。按计税价格是否包含税款划分,计税价格又分为含税价格和不含税价格两种。
税率的形式:
税率形式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税额与征税对象按同一比例增长的税率。
比例税率下,不管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的大小,由于课税比例不变,因而税收负担不变,有利于商品流通的扩大。比例税率计算简便,便于税收征缴,符合税收效率的原则。
但是比例税率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不能实施不同的税收负担,在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方面难以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
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率,是指按课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对单位数量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税率制度。定额税率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定额税率适合对那些价格稳定、质量和规格标准较统一的产品课征。
定额税率税额多少与课税对象的量成正比。而不受课税对象价格升降变化的影响。
累进税率是指随着征税对象数量增大而随之提高的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或相对率)的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的课税数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课税数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
累进税率一般在所得课税中使用,可以充分体现对纳税人收入多的多征,收入少的少征、无收入的不征的税收原则,从而有效地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正确处理税收负担的纵向公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