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浸泡的食品不能食用的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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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07
洪水浸泡的食品不能食用的法规依据
亲爱的用户:
洪水浸泡的食品不能食用的法规依据如下: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应当符合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等方面的要求。而洪水浸泡的食品可能会受到污染,导致细菌、病毒、寄生虫、化学物质等有害物质超标,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危害,因此不能食用。
《产品质量法》:该法规定,生产、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强制性标准,不得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洪水浸泡的食品可能会因为储存、运输等环节的问题导致质量不合格,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因此不能食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营养、防腐、保鲜等方面的要求。洪水浸泡的食品可能会受到环境污染或者天气影响导致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不能食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有权享有安全保障权,即购买的食品应当符合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等方面的要求。洪水浸泡的食品可能会导致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从而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因此不能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