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2条规定第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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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2条规定第3项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及其他规定的道路上,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未成年人乘坐汽车时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4-27
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2条规定第3项
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2条规定第3项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及其他规定的道路上,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未成年人乘坐汽车时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我是在等红绿灯的时候,抽烟,被交警抓住,当时我真诚的哀求交警,结果交警直接让我拿行驶证驾驶证,扣三分罚款200
罚款单的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您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实施条例》,驾驶人在行车途中抽烟属于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如果被交警发现,一般会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包括扣分、罚款等措施。因为你当时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规,所以交警可能会根据法规进行处罚。不过,如果你认为处罚不合理或有异议,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复议或上诉。
罚款单上的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这个条款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及其他规定的道路上,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未成年人乘坐汽车时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尽管抽烟不属于这个条款所列举的违规行为,但是如果你的抽烟行为妨碍到了安全带或者安全座椅的使用,那么警方有权利对你进行处罚。综合来看,建议你认真检查罚款单上的相关信息,如有异议可以向交管部门申请复议或者上诉。
我想看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全部内容,是不是应该先警告后罚款扣分处理,还是直接处理
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及其他规定的道路上,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未成年人乘坐汽车时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因此,如果被发现没有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座椅,交警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一般是直接罚款扣分。
至于是否需要先警告后罚款扣分处理,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如果驾驶人是初犯,且情节较轻,交警可能会依法予以警告;但如果情节严重或者存在危及交通安全的情况,交警可能会直接进行罚款扣分等处罚措施。
我不是在行驶中抽烟,而是在红绿灯路口等红灯的时候,这怎么就妨碍了交通安全法,还有就是,是不是应该先警告或告知,不听在罚款扣分处理呢?
如果你不是在行驶中抽烟,而是在红绿灯路口等红灯的时候抽烟,并且没有妨碍安全带或者安全座椅的使用,那么交警对你进行罚款扣分处理可能不符合相关法规。关于应该先警告或告知,不同情况下交警的处理方式可能不同。一般来说,如果你是初犯,并且情节较轻,交警可能会先警告并要求你停止违法行为;如果你拒绝听从指示,或者情节较为严重,例如对他人造成影响或存在其他不安全因素,交警可能会直接进行罚款扣分处理。
如果你认为自己被处以不当处罚,我建议您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诉或上诉。
请问在哪里可以申诉
可以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具体的操作流程可能略有区别,一般来说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并在申诉中说明自己的情况和理由。交警部门会对申诉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如果你对处理结果仍然不满意,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您也可以通过交管12321这个平台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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