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不良反应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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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亲,新冠疫苗不良反应赔偿标准如下:1、在保险期间内,受种者在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接种单位接种合格的疫苗后,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的,造成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经有关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出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结论或鉴定书,由受种者或其赔偿权利人在保险期间或报告期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补偿请求的,保险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该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与此同时,保险事故发生后,产生的案件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亦由保险人按照该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2、除另有约定外,责任限额包括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每人案件处理费用责任限额、每人法律费用责任限额及累计责任限额。责任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每人案件处理费用免赔额(率)、每人法律费用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同时约定了免赔额和免赔率的,免赔金额以免赔额和按照免赔率计算的金额二者高者为准。3、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保险人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及实施细则或医保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分别在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对案件处理费用的赔偿,保险人在扣除每人案件处理费用免赔额或按照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金额后,在每人案件处理费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类似的,对法律费用的赔偿,保险人在扣除每人法律费用免赔额或按照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金额后,在每人法律费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8-31
新冠疫苗不良反应赔偿标准
因新冠疫苗不良反应死亡怎么补偿标准是多少
您好亲,新冠疫苗不良反应赔偿标准如下:1、在保险期间内,受种者在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接种单位接种合格的疫苗后,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的,造成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经有关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出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结论或鉴定书,由受种者或其赔偿权利人在保险期间或报告期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补偿请求的,保险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该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与此同时,保险事故发生后,产生的案件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亦由保险人按照该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2、除另有约定外,责任限额包括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每人案件处理费用责任限额、每人法律费用责任限额及累计责任限额。责任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每人案件处理费用免赔额(率)、每人法律费用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同时约定了免赔额和免赔率的,免赔金额以免赔额和按照免赔率计算的金额二者高者为准。3、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保险人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及实施细则或医保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分别在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对案件处理费用的赔偿,保险人在扣除每人案件处理费用免赔额或按照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金额后,在每人案件处理费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类似的,对法律费用的赔偿,保险人在扣除每人法律费用免赔额或按照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金额后,在每人法律费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
亲,疫苗接种出现异常反应可获保险补偿,补偿标准如下: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照上一年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其中上一年度是指引起异常反应的疫苗接种时间的上一年度。12月龄以下死亡的,补偿3倍;1周岁以上死亡的,年龄每增加1岁补偿金额在3倍基础上再增加1倍,最高补偿不超过20倍;60周岁以上死亡的,年龄每增加l岁补偿金额减少1倍,最低补偿不少于5倍。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残疾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卫生部令第32号)规定的伤残等级,按照引起异常反应的疫苗接种时间的上一年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最高补偿不超过30倍,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同时对应补偿系数1-0.1。补偿金额=上一年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倍×补偿系数。一级乙等(一级伤残):补偿系数为1;二级甲等(二级伤残):补偿系数为0.9;二级乙等(三级伤残):补偿系数为0.8;二级丙等(四级伤残):补偿系数为0.7;二级丁等(五级伤残):补偿系数为0.6;三级甲等(六级伤残):补偿系数为0.5;三级乙等(七级伤残):补偿系数为0.4;三级丙等(八级伤残):补偿系数为0.3;三级丁等(九级伤残):补偿系数为0.2;三级戊等(十级伤残):补偿系数为0.1。
那补偿与年龄有关吗,刚21岁大四学生
老师有吉林省的吗
亲,补偿与年龄有关,1周岁以上死亡的,年龄每增加1岁补偿金额在3倍基础上再增加1倍,最高补偿不超过20倍;
老师有吉林省的补偿标准吗
亲,《吉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暂行规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计算标准和分档分级的确定。 1.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死亡的病例,给予一次性补偿。经济补偿金额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经济补偿金额=吉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补偿年限。 补偿年限为15年。 除以上补偿经费外,不再另行补偿医疗费、丧葬费等其它任何费用。 2.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残疾的病例,给予一次性补偿,经济补偿金额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对应的伤残等级,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的伤残系数为1-0.1。补偿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 经济补偿金额=吉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补偿年限。 对残疾病例给予一次性补偿后,不再另行补偿医疗费、陪护误工费、交通费等其它任何费用。 (1)一级乙等:补偿系数为1。 (2)二级甲等:补偿系数为0.9。 (3)二级乙等:补偿系数为0.8。 (4)二级丙等:补偿系数为0.7。 (5)二级丁等:补偿系数为0.6。 (6)三级甲等:补偿系数为0.5。 (7)三级乙等:补偿系数为0.4。 (8)三级丙等:补偿系数为0.3。 (9)三级丁等:补偿系数为0.2。 (10)三级戊等:补偿系数为0.1。 3.四级或经过治疗恢复正常的一过性器官组织损伤,给予一次性补偿。具体补偿经费包括: (1)医疗费:指与受种者出现异常反应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凭据给付。 (2)陪护误工费:受种者在住院治疗期间其家属(1人)的陪护误工费,按照计算。陪护误工费=当事人发病当年吉林省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住院陪护天数。 (3)交通费:在治疗与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相关疾病期间受种者及陪护人员(2人)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发生的交通费用,凭据支付(出租车票、机票不包括在内)。 以上补偿经费总额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四)受种方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程序。 受种方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或鉴定结论,认定是异常反应的可向疫苗接种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一次性补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