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有哪几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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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产保险有哪几种
(一)财产损失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即为有形财产保险,是保障有形财产本身以及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者是意外导致受到损失的风险。财产损失还分为企业财产保险、利润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农业保险、特殊风险保险。
(二)责任保险
无形财产保险的一种,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造成的名字损赔偿责任的险种。责任保险可分为公共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
(三)信用保证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的信用保险,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险是保证保险;权利人要求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是信用保险。包括合同保证保险、忠实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商业信用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投资(政治风险)保险。
二、财产保险理赔范围
(一)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标的全部赔偿。全部损失分为两种,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实际全损即保险标的损失由保险人全部承担,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损失已经发生但是并未达到完全损失的程度。
(二)保险人赔偿保险标的一部分损失,保险财产损失未达到完全损失,按其损失程度给予一定赔偿。
(三)保险人可能会赔偿一些费用,除了全损和部分损失,对于其他各项费用,保险公司可能会给予赔偿,包括施救费用,追债费用、诉讼费用等。
(四)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损失,这是指被保险人对第三方造成了伤害或财产损失,根据保险合同,保险人将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保险对被保险人的赔偿有一定限度,购买保险时需注意保险合同规定的可赔偿范围。
三、财产保险理赔需要多久
(一)事故理赔时间按照案件申报理赔的性质来确定,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之分,虽然差不多,但是毕竟还是有区别的。一般依据损失大小确定。
(二)保险公司在接到客户报案后,与客户联系查勘定损事宜30分钟以内。
(三)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请求后,从发起定损任务到定损结束的时间区间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即为有形财产保险,是保障有形财产本身以及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者是意外导致受到损失的风险。财产损失还分为企业财产保险、利润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农业保险、特殊风险保险。
(二)责任保险
无形财产保险的一种,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造成的名字损赔偿责任的险种。责任保险可分为公共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
(三)信用保证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的信用保险,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险是保证保险;权利人要求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是信用保险。包括合同保证保险、忠实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商业信用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投资(政治风险)保险。
二、财产保险理赔范围
(一)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标的全部赔偿。全部损失分为两种,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实际全损即保险标的损失由保险人全部承担,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损失已经发生但是并未达到完全损失的程度。
(二)保险人赔偿保险标的一部分损失,保险财产损失未达到完全损失,按其损失程度给予一定赔偿。
(三)保险人可能会赔偿一些费用,除了全损和部分损失,对于其他各项费用,保险公司可能会给予赔偿,包括施救费用,追债费用、诉讼费用等。
(四)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损失,这是指被保险人对第三方造成了伤害或财产损失,根据保险合同,保险人将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保险对被保险人的赔偿有一定限度,购买保险时需注意保险合同规定的可赔偿范围。
三、财产保险理赔需要多久
(一)事故理赔时间按照案件申报理赔的性质来确定,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之分,虽然差不多,但是毕竟还是有区别的。一般依据损失大小确定。
(二)保险公司在接到客户报案后,与客户联系查勘定损事宜30分钟以内。
(三)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请求后,从发起定损任务到定损结束的时间区间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