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两天算不算自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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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算,一般情况来说,连续旷工15天,或者是一年之内累计一共旷工30天以内的,将给予辞退。
2、在劳动者进行工作之前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相应的约束和规定。
一、无故旷工多长时间可以辞退
无故旷工连续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可以辞退。
旷工一般指的是“无故旷工”,即主观上可以出勤但故意不出勤。但员工因行政拘留而无法出勤,是因为其人身自由受到公安机关的限制,系客观原因所致。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加班不去算旷工吗
劳动者拒绝加班不能算旷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者旷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累计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至于旷工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法律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由各单位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在劳动者进行工作之前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相应的约束和规定。
一、无故旷工多长时间可以辞退
无故旷工连续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可以辞退。
旷工一般指的是“无故旷工”,即主观上可以出勤但故意不出勤。但员工因行政拘留而无法出勤,是因为其人身自由受到公安机关的限制,系客观原因所致。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加班不去算旷工吗
劳动者拒绝加班不能算旷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者旷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累计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至于旷工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法律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由各单位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