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得了肺结核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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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具体期限依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期满后,若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公司工作十年以上,公司辞退有补偿吗
在公司工作十年以上被辞退的不一定有补偿。如果是由于下列原因被辞退的才可以获得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补偿金的金额为十个月以上的本人工资,具体赔偿几个月根据本人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
二、如何确定医疗期医疗期的期限为多少
医疗期长短是根据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如果医疗期满仍然不能工作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三、被开除如何赔偿工资
被开除的工资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赔偿。
如果员工是被辞退的,那么补偿标准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即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也应按一年计算,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则向被辞退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或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赔偿金额也应是三倍。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在公司工作十年以上,公司辞退有补偿吗
在公司工作十年以上被辞退的不一定有补偿。如果是由于下列原因被辞退的才可以获得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补偿金的金额为十个月以上的本人工资,具体赔偿几个月根据本人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
二、如何确定医疗期医疗期的期限为多少
医疗期长短是根据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如果医疗期满仍然不能工作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三、被开除如何赔偿工资
被开除的工资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赔偿。
如果员工是被辞退的,那么补偿标准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即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也应按一年计算,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则向被辞退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或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赔偿金额也应是三倍。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