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的水管漏水是楼上的责任还是楼上的责任
展开全部
楼下的水管漏水,如果不是楼下人为破坏,那就是楼上的住户负责。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一、表前漏水谁负责
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
二、办公楼漏水物业该怎么维权
1、楼上漏水之后物业的责任主要就是需要请人抓紧时间维修,房屋漏水,如果是属于楼顶漏水或者是小区的共有面积漏水,物业需要在维修基金里面拿钱出来修理,如果因为疏忽导致修理延误了,进而致使损坏进一步扩大,物业管理公司就需要负责了。2、如果楼上发生漏水事故,可以与楼上业主协商或通过物业、居委会等协调解决,查明漏水原因,然后商讨解决办法。如果经专业人员勘察,漏水确因楼上业主导致,楼上业主又不肯处理和赔偿,楼下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楼下着火了楼上找谁赔偿
可以找物业赔偿。如果确定楼上的损失是因楼下着火造成的,那么可以要求楼下的房主进行赔偿,遭到拒绝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楼下的房主可以证明火灾造成的损失是因为楼房消防设施的问题,比如消防通道堵塞导致火势不能得到及时的控制,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物业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一、表前漏水谁负责
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
二、办公楼漏水物业该怎么维权
1、楼上漏水之后物业的责任主要就是需要请人抓紧时间维修,房屋漏水,如果是属于楼顶漏水或者是小区的共有面积漏水,物业需要在维修基金里面拿钱出来修理,如果因为疏忽导致修理延误了,进而致使损坏进一步扩大,物业管理公司就需要负责了。2、如果楼上发生漏水事故,可以与楼上业主协商或通过物业、居委会等协调解决,查明漏水原因,然后商讨解决办法。如果经专业人员勘察,漏水确因楼上业主导致,楼上业主又不肯处理和赔偿,楼下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楼下着火了楼上找谁赔偿
可以找物业赔偿。如果确定楼上的损失是因楼下着火造成的,那么可以要求楼下的房主进行赔偿,遭到拒绝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楼下的房主可以证明火灾造成的损失是因为楼房消防设施的问题,比如消防通道堵塞导致火势不能得到及时的控制,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物业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