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乙肝直接买保险两年能够得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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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乙肝买保险满两年不一定能得到赔偿。法律规定,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事实,使保险人在违背真实情况意图下承保,即使保险合同成立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也未必承担保险责任。
一、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
一旦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任意解除合同,这是保护投保人利益的需要,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只有在发生下列情形时,保险人才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5、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6、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后,在法定期限内,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保险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解除情形: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
三、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
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有:一、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三、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四、合同效力中止满两年双方未达成协议五、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六、投保人、被保险人没有履行安全应尽责任的七、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八、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赔偿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
一旦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任意解除合同,这是保护投保人利益的需要,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只有在发生下列情形时,保险人才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5、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6、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后,在法定期限内,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保险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解除情形: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
三、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
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有:一、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三、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四、合同效力中止满两年双方未达成协议五、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六、投保人、被保险人没有履行安全应尽责任的七、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八、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赔偿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