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a区域号牌和浙a号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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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是限行规定不同。浙A牌号牌小客车:限行时间是工作日的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630—1830时段。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限行时间是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
00,共6个小时等。
一、上海高峰期限行时间
上海市高峰期限行时间固定,为北京时间每日早晨七点到上午十点、下午三点到晚上八点。一些高架道路如延安、沪闵等,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的小客车和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以及在实习期内的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但是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违反该条规定扣除驾驶员驾驶证积分三分,罚款200元。
二、成都限行规则是什么
一、限行车辆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二、限行时间及区域工作日的7:30—20:00,由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调整为绕城高速(G4201)(不含)以内所有道路。三、“尾号限行”规则(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二)星期六、星期日因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不实施“尾号限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力,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措施。
00,共6个小时等。
一、上海高峰期限行时间
上海市高峰期限行时间固定,为北京时间每日早晨七点到上午十点、下午三点到晚上八点。一些高架道路如延安、沪闵等,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的小客车和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以及在实习期内的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但是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违反该条规定扣除驾驶员驾驶证积分三分,罚款200元。
二、成都限行规则是什么
一、限行车辆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二、限行时间及区域工作日的7:30—20:00,由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调整为绕城高速(G4201)(不含)以内所有道路。三、“尾号限行”规则(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二)星期六、星期日因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不实施“尾号限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力,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