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婚前患有哮喘病婚姻有效吗 -无效婚姻

李会民
2023-02-21 · 建设工程,离婚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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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有效,婚前患有哮喘病不是法定婚姻无效的条件,如果对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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