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是做什么的

吴敏仪
2023-02-18 ·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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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包括了土地、楼房的建造以及二次开发;地产的规划和管理,具体指的是使用权的转让、出让、抵押以及租赁等;房地产的经营,具体指的是房产的租赁、买卖和抵押等;房地产中介服务,具体指房屋的、咨询、信息、测量、估价、公证等。
2、该行业的范围比较广泛,不同类型的标准也不一样,大概可以划分为:生产用类型、住房用类型、行政类型、经营用类型以及其它专用类型等。房地产是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个管理服务等行业和企业的总称,是一个非常庞大的产业体系。
一、土地出让和划拨有什么区别
土地出让和划拨区别问题:土地出让和划拨的性质、取得方式、权利义务、期限均不同。1.概念:土地出让: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划拨:土地划拨也称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土地无偿拨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2.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比如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划拨: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出让: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时,必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权利义务不同。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由此可得出,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5.期限不同。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0年、70年。房屋类型不同。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条件
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般是指已经批准立项,取得完备的土地使用权证,并在土地上作了一定投资,完成了土地上的“三通一平”和勘探、设计等基础工作,经过报建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是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出卖给受让人,双方就转受让该建设项目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
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中均无明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规定,但根据1998年7月20日施行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可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实质上仍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但又与土地使用权的直接转让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转让范围、转让价值及转让权利义务等方面,最主要的不同在于项目转让不仅转让了土地使用权,而且转让了与使用土地有关各项政府批准文件所产生的各种权益和相关义务。
综合有关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应具备以下条件:
(1)转受让方应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但受让方受让项目后作自用情形的除外);
(2)转让方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或房地产权证;
(3)转让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项目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的,房屋建设应达到开发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项目转让需要办理的法律手续包括:
(1)项目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的,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2)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3)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备案手续,具体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办理;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更名手续,具体向规划管理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办理;
(5)其他根据有关政府部门要求需要办理更名或备案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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