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企业是什么性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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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企业是国企。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包括绝对控股企业和相对控股企业。
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大于50%(含50%)的企业,包含未经改制的国有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不足50%,但相对高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份,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
企业性质是什么
企业的性质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
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从广义上讲,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名自然人股东组成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十万,也是有限责任公司里的一种特殊形式。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单独投资组建的公司,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种,也称国有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名以上五十名以下自然人股东组成,最低注册资本三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募集组建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五百万元。
以上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中外合资企业,是指由中方与外方按一定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是指中方与外方共同合作经营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指由外商单独投资组建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名以上自然人合伙开办,对外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对外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以上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法》第二条 调整对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对外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包括绝对控股企业和相对控股企业。
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大于50%(含50%)的企业,包含未经改制的国有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不足50%,但相对高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份,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
企业性质是什么
企业的性质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
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从广义上讲,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名自然人股东组成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十万,也是有限责任公司里的一种特殊形式。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单独投资组建的公司,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种,也称国有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名以上五十名以下自然人股东组成,最低注册资本三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募集组建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五百万元。
以上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中外合资企业,是指由中方与外方按一定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是指中方与外方共同合作经营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指由外商单独投资组建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名以上自然人合伙开办,对外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对外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以上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法》第二条 调整对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对外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