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辞职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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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辞职规定如下: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辞职规定如下: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