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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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主要保障内容有3方面,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
1、意外身故,很简单,也就是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赔付全部保额。
2、意外伤残,是指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残疾。伤残通常分10级(最低10级到最高1级递增),10级伤残,赔付保额10%;1级伤残,赔付保额100%;按比例推算。
3、意外医疗,就是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可以在赔付限额内进行报销,包括意外门诊、意外住院责任。
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数启猛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旁手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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