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双方买的物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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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各自买的东西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虽然是共同财产,但双方已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或该财产系一方婚后个人专用物品、因人身损害所取得的赔偿金所购买等。
一、婚前买车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车不一定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车辆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则该车辆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产要分情况分析:
1、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此种情况,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4、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
5、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
此种情形,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如何收集买房出资证据
1、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的,产权最好是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如果只是登记在一人名下,双方最好签订协议,约定各自的出资金额或双方对此房屋所占的份额。如果没有登记又无约定的,需要根据实际的出资情况收集上面所列的证明材料。如,汇款证明、银行转账(取款)证明等等。另外,还贷的单据也要保存好,只要是能证明自己对房产出资的相关证明都应该保留好。
2、至于如何收集以上买房出资的证据,也得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此提醒一下,尽量避免用现金支付,即便用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也尽量将房款直接汇至开发商账户,不要汇至对方账户。
买房出资证明就说这么多,希望上面的文章可以真正的帮助到您。即使不会搜集出资证明,最起码您在看的时候,明白该收集哪些证据,这也是一点贡献吧。婚姻破裂无法挽回的时候,除了安排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另一个就是房产等财产分割的问题,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尤其在涉及财产分割的时候,离婚调查就显得很重要。
二、具体分析如下:
(一)一方父母全款买房:
1、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视为对自己孩子的赠与,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登记在女方名下,可能会视为男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也可以认定为男方父母借给女方买房的借款,要求其返还,具体情况要看法官如何裁判。
(二)一方父母付首付:
1、男方父母付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婚后全部是由男方父母还贷,一般认为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婚后是夫妻还贷,房子仍然归男方所有,女方可以就其婚后还贷的部分要求补偿。
2、男方父母付首付,登记在女方名下,也要分两种情况:
如果婚后是男方父母还贷,且房屋可能被认定为婚意购房,则可以按照双方对房屋的贡献按照比例分割;
如果婚后是夫妻还贷,房子一般归女方所有,但是婚前男方父母出资的部分可主张是借款要求其返还;此外夫妻二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男方可以要求按照房屋增值幅度要求补偿,比如婚后共同还贷50万元,从离婚到结婚房价翻了一倍,那么对应的50万元也翻了一倍,变成了100万元。这100万元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前男方父母支付的价款仍可以借款为由要求其返还。
(三)双方父母全款买房:
1、登记在男方名下:一般认为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但离婚时女方可以就父母出资的部分主张返还;
2、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双方父母出资的份额或者房产证登记的份额进行分割。
(四)双方父母付首付:
1、登记在男方名下:可认定为婚意购房(双方父母为了孩子结婚而购买房屋),离婚时男方需要按照女方父母首付款出资比例,根据房子增值了多少,来确定补偿女方父母多少房款;
2、登记在双方名下:首付款认定为双方父母对双方子女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婚后买房
婚后全款买房:
(一)男方父母全款买房:
1、登记在男方名下,视为对男方的赠与,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2、登记在女方名下,除非有其他约定,一般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登记在双方名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双方父母全款买房:
1、登记在男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父母出钱是对男方的赠与,则有可能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2、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混合出资
混合出资是说,买房时并非只有父母出资,夫妻双方也有出资,也要分为两种情况来看:
1、男方父母出资了一部分,其他由夫妻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出资部分可认定为赠与或者借款;
2、双方父母均出资了一部分,其他由夫妻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自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得看父母出资的时候是怎么约定的,而且婚前出钱买的和婚后出钱买的也有不同的归属。
三、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仅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婚前买车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车不一定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车辆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则该车辆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产要分情况分析:
1、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此种情况,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4、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
5、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
此种情形,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如何收集买房出资证据
1、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的,产权最好是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如果只是登记在一人名下,双方最好签订协议,约定各自的出资金额或双方对此房屋所占的份额。如果没有登记又无约定的,需要根据实际的出资情况收集上面所列的证明材料。如,汇款证明、银行转账(取款)证明等等。另外,还贷的单据也要保存好,只要是能证明自己对房产出资的相关证明都应该保留好。
2、至于如何收集以上买房出资的证据,也得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此提醒一下,尽量避免用现金支付,即便用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也尽量将房款直接汇至开发商账户,不要汇至对方账户。
买房出资证明就说这么多,希望上面的文章可以真正的帮助到您。即使不会搜集出资证明,最起码您在看的时候,明白该收集哪些证据,这也是一点贡献吧。婚姻破裂无法挽回的时候,除了安排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另一个就是房产等财产分割的问题,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尤其在涉及财产分割的时候,离婚调查就显得很重要。
二、具体分析如下:
(一)一方父母全款买房:
1、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视为对自己孩子的赠与,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登记在女方名下,可能会视为男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也可以认定为男方父母借给女方买房的借款,要求其返还,具体情况要看法官如何裁判。
(二)一方父母付首付:
1、男方父母付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婚后全部是由男方父母还贷,一般认为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婚后是夫妻还贷,房子仍然归男方所有,女方可以就其婚后还贷的部分要求补偿。
2、男方父母付首付,登记在女方名下,也要分两种情况:
如果婚后是男方父母还贷,且房屋可能被认定为婚意购房,则可以按照双方对房屋的贡献按照比例分割;
如果婚后是夫妻还贷,房子一般归女方所有,但是婚前男方父母出资的部分可主张是借款要求其返还;此外夫妻二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男方可以要求按照房屋增值幅度要求补偿,比如婚后共同还贷50万元,从离婚到结婚房价翻了一倍,那么对应的50万元也翻了一倍,变成了100万元。这100万元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前男方父母支付的价款仍可以借款为由要求其返还。
(三)双方父母全款买房:
1、登记在男方名下:一般认为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但离婚时女方可以就父母出资的部分主张返还;
2、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双方父母出资的份额或者房产证登记的份额进行分割。
(四)双方父母付首付:
1、登记在男方名下:可认定为婚意购房(双方父母为了孩子结婚而购买房屋),离婚时男方需要按照女方父母首付款出资比例,根据房子增值了多少,来确定补偿女方父母多少房款;
2、登记在双方名下:首付款认定为双方父母对双方子女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婚后买房
婚后全款买房:
(一)男方父母全款买房:
1、登记在男方名下,视为对男方的赠与,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2、登记在女方名下,除非有其他约定,一般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登记在双方名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双方父母全款买房:
1、登记在男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父母出钱是对男方的赠与,则有可能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2、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混合出资
混合出资是说,买房时并非只有父母出资,夫妻双方也有出资,也要分为两种情况来看:
1、男方父母出资了一部分,其他由夫妻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出资部分可认定为赠与或者借款;
2、双方父母均出资了一部分,其他由夫妻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自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得看父母出资的时候是怎么约定的,而且婚前出钱买的和婚后出钱买的也有不同的归属。
三、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仅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