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当事人的房屋,有何规定,还需要支付给被执行人房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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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您好,如果被执行房屋是唯一房屋,需要给被执行人留足5-8年的租金,不是唯一住房的,不用留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6-22
执行当事人的房屋,有何规定,还需要支付给被执行人房租吗
您好,如果被执行房屋是唯一房屋,需要给被执行人留足5-8年的租金,不是唯一住房的,不用留
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请问,法院判决生效后,五年才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处置后留给被执行人的租房金从什么时候算起?是否要扣除这五年?
您好,从执行拍卖房屋时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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