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各级人民政府负有生活垃圾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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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您好,属于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有活垃圾管理职责有: (一)因监管不力造成影响公众健康或者环境安全事故发生的; (二)违反规定批准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情形。 (四)运输工具未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保持密闭、整洁、完好的,(二五未按照要求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或者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六)随意倾倒、丢弃、遗撒生活垃圾或者滴漏渗滤液的, (四七未建立或者伪造管理台账的,(八)未按照规定配备生活垃圾管理员、操作员和处理设施,保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的,未按照规定接收生活垃圾,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处理的,未建立台账定期记录生活垃圾处理数量、类别、去向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或者未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向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报送台账信息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5-26
哪些行为属于各级人民政府负有生活垃圾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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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有活垃圾管理职责有: (一)因监管不力造成影响公众健康或者环境安全事故发生的; (二)违反规定批准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情形。 (四)运输工具未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保持密闭、整洁、完好的,(二五未按照要求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或者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六)随意倾倒、丢弃、遗撒生活垃圾或者滴漏渗滤液的, (四七未建立或者伪造管理台账的,(八)未按照规定配备生活垃圾管理员、操作员和处理设施,保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的,未按照规定接收生活垃圾,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处理的,未建立台账定期记录生活垃圾处理数量、类别、去向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或者未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向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报送台账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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