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父亲的责任,儿子要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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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一人实施交通肇事行为,其亲属没有法律义务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交通肇事属于特殊的侵权行为;在侵权责任中,只有行为人实施共同侵权行为时,相互之间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情况下都没有共同承担责任的义务。责任自负原则是现代法制的重要原则,体现的是自由、独立精神,而封建时期法律制度强调人身依附关系,因此父债子偿普遍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一人实施交通肇事行为,其亲属没有法律义务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交通肇事属于特殊的侵权行为;在侵权责任中,只有行为人实施共同侵权行为时,相互之间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情况下都没有共同承担责任的义务。责任自负原则是现代法制的重要原则,体现的是自由、独立精神,而封建时期法律制度强调人身依附关系,因此父债子偿普遍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