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入归档范围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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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入归档范围的有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等材料。
一、如何根据贪污罪认定贪污罪要具备哪些条件
贪污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二、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包括
客观要件包括客体和客观方面。职务犯罪的客体一般有以下两方面组成。1.国家公务活动的廉洁性,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常活动及公司财产。2.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及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三、改制企业职工最新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要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改革实施前,原企业应就职工安置成本、劳动关系延续等问题与投资者明确相关责任,制定职工安置计划。企业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体制改革。职工安置计划必须及时向广大职工公布,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人员状况和离职安置意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重新签订办法;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延续;拖欠职工工资和其他债务的支付方式和企业所欠社会保险费的处理办法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三条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
(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
(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
(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
(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依照前款第二项所列范围保存本单位相关材料。
一、如何根据贪污罪认定贪污罪要具备哪些条件
贪污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二、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包括
客观要件包括客体和客观方面。职务犯罪的客体一般有以下两方面组成。1.国家公务活动的廉洁性,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常活动及公司财产。2.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及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三、改制企业职工最新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要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改革实施前,原企业应就职工安置成本、劳动关系延续等问题与投资者明确相关责任,制定职工安置计划。企业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体制改革。职工安置计划必须及时向广大职工公布,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人员状况和离职安置意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重新签订办法;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延续;拖欠职工工资和其他债务的支付方式和企业所欠社会保险费的处理办法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三条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
(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
(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
(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
(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依照前款第二项所列范围保存本单位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