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档案丢了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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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自己养老保险档案已经遗失,向有关部门报告丢失。
二,提供办理的相关材料
向有关部门报失以后,部门相关负责人会联系你,要求你提出相关的证明材料。一般养老保险档案可以在所在劳动部门或者当地户籍所补办。申请人应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就职材料,到所归属的部门进行补办并备案。
三,严格审查以后进行补办
在申请人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后,有关部门便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一一核查。一般是用人单位进行初次核查,审核无误后,交由省市档案馆,进行进一步的核查。档案管理需要寻找有关职工的重要文件,包括工作年龄表,以及各种能够证明职工的工作的一些重要表格。将这些材料表的原件及复印件重新审核以后,审核无误后方能补办材料。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并且加盖专有的印章才能够有效。
一、身份证在外地丢失怎么补办
身份证在外地丢失的补办流程如下: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5、如果身份证遗失尚未拿到新补办的身份证,因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的人员,机场、火车站和酒店辖区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可以及时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但仅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二、太原居住证丢了能不能补办
可以。居住证丢了可以补办。居住证遗失补办、损坏换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2、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4、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二,提供办理的相关材料
向有关部门报失以后,部门相关负责人会联系你,要求你提出相关的证明材料。一般养老保险档案可以在所在劳动部门或者当地户籍所补办。申请人应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就职材料,到所归属的部门进行补办并备案。
三,严格审查以后进行补办
在申请人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后,有关部门便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一一核查。一般是用人单位进行初次核查,审核无误后,交由省市档案馆,进行进一步的核查。档案管理需要寻找有关职工的重要文件,包括工作年龄表,以及各种能够证明职工的工作的一些重要表格。将这些材料表的原件及复印件重新审核以后,审核无误后方能补办材料。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并且加盖专有的印章才能够有效。
一、身份证在外地丢失怎么补办
身份证在外地丢失的补办流程如下: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5、如果身份证遗失尚未拿到新补办的身份证,因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的人员,机场、火车站和酒店辖区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可以及时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但仅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二、太原居住证丢了能不能补办
可以。居住证丢了可以补办。居住证遗失补办、损坏换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2、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4、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