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老父亲把房子过户给我,他不让哥哥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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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2-18
去年老父亲把房子过户给我,他不让哥哥知道,怎么办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去年老父亲把房子过户给我,他不让哥哥知道,,可以写一份遗嘱把房子给您就可以的
房屋过户是指房屋出售或捐赠时,原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到新主人名下,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行为。购房人应缴纳契税:第一次90平以内为1%,90至144一百平方米为1.5%,144平以上或非首次为3%。购房人缴纳印花税:房价的0.05%,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1.36元/平方米。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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