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奶奶的房子可以直接过户给孙子吗
展开全部
奶奶的房子可以给孙子,一般为赠与给孙子,流程如下:
1、当事人应当先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再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过户登记并发放不动产登记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房子过户给孙子需要什么手续
爷爷的房产过户给孙子应该办理的手续是:签订转让、赠与或继承合同,爷爷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领取完税凭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爷爷房子过户给孙子,孙媳妇有份吗
如果爷爷有书面赠与协议,注明是赠与孙子个人,那么赠与过户完毕,这房子是孙子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如果无书面特殊约定的,该财产属于孙子婚后取得共有财产,这种情况下,孙媳妇是有份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1、当事人应当先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再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过户登记并发放不动产登记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房子过户给孙子需要什么手续
爷爷的房产过户给孙子应该办理的手续是:签订转让、赠与或继承合同,爷爷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领取完税凭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爷爷房子过户给孙子,孙媳妇有份吗
如果爷爷有书面赠与协议,注明是赠与孙子个人,那么赠与过户完毕,这房子是孙子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如果无书面特殊约定的,该财产属于孙子婚后取得共有财产,这种情况下,孙媳妇是有份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