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县管校聘新政策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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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县管校聘”是指全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全部都实行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特别是统一定期强制流动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从而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
实行“县管校聘”管理重大改革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将不会再有一辈子都在某学校工作。
“县管校聘”改革的缘由是为了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县管校聘”,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名词。它是指全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全部都实行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特别是统一定期强制流动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从而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
也就是说,实行“县管校聘”管理重大改革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将不会再有一辈子都在某学校工作这样的事情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县管校聘”是指全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全部都实行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特别是统一定期强制流动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从而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
实行“县管校聘”管理重大改革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将不会再有一辈子都在某学校工作。
“县管校聘”改革的缘由是为了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县管校聘”,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名词。它是指全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全部都实行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特别是统一定期强制流动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从而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
也就是说,实行“县管校聘”管理重大改革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将不会再有一辈子都在某学校工作这样的事情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