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后的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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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撞后,处理流程如下:
1、马上停下车辆,并且报警。打开警示灯后,在车后150米放警示标志。
2、保护好车祸现场。等待交警来到现场进行勘察,因为完整的现场,会比较容易判断车祸是由哪方造成的。
3、事故的理赔。如果导致人员受伤,死亡的,要留好医院开的单据;车辆损坏的,进行定损。根据勘察和责任书的判定,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如果遇到碰瓷、责任没办法认定等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报警。
还有一些是不能私了的情况,包括:发生车祸的车辆没有牌照、无驾驶证、涉嫌酒驾、毒驾等。
如果车辆没有交强险标志的、碰撞建筑物等情况,在对现场进行标记后,才可以把车进行移动。
两车对向相撞谁的责任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任何拐弯,过十字路口,干道车辆必须要避让主干道直行车辆,确认无危险车辆后才能拐弯或通过,出现交通事故无责方是主道直行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两车相撞怎么划分责任
两车相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1、马上停下车辆,并且报警。打开警示灯后,在车后150米放警示标志。
2、保护好车祸现场。等待交警来到现场进行勘察,因为完整的现场,会比较容易判断车祸是由哪方造成的。
3、事故的理赔。如果导致人员受伤,死亡的,要留好医院开的单据;车辆损坏的,进行定损。根据勘察和责任书的判定,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如果遇到碰瓷、责任没办法认定等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报警。
还有一些是不能私了的情况,包括:发生车祸的车辆没有牌照、无驾驶证、涉嫌酒驾、毒驾等。
如果车辆没有交强险标志的、碰撞建筑物等情况,在对现场进行标记后,才可以把车进行移动。
两车对向相撞谁的责任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任何拐弯,过十字路口,干道车辆必须要避让主干道直行车辆,确认无危险车辆后才能拐弯或通过,出现交通事故无责方是主道直行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两车相撞怎么划分责任
两车相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