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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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共分为七章,包括总则、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绿化与公园、垃圾处理、污染治理以及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其中,城市规划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建筑控制线等方面的内容。城市建设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房屋建设、道路建设、建筑物外立面、广告招牌等方面的内容。绿化与公园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绿化带、公园、游憩场所等方面的内容。垃圾处理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方面的内容。污染治理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内容。
【法律依据】:
《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城市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应当组织环境卫生保洁,减少建筑施工垃圾和粉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建筑施工垃圾、粉尘应当分类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共分为七章,包括总则、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绿化与公园、垃圾处理、污染治理以及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其中,城市规划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建筑控制线等方面的内容。城市建设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房屋建设、道路建设、建筑物外立面、广告招牌等方面的内容。绿化与公园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绿化带、公园、游憩场所等方面的内容。垃圾处理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方面的内容。污染治理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内容。
【法律依据】:
《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城市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应当组织环境卫生保洁,减少建筑施工垃圾和粉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建筑施工垃圾、粉尘应当分类处理,不得随意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