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发表”和“转发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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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者主要在定义上、原文制作和来文渠道以及公文实践等三方面存在差别。一、定义上的区别传发:是机关单位对本单位文书的办理形式,是一种对内发文的特定形式。当某个机关单位认为本单位的特定文书需要正式发文,或需要将某个特定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上升为机关单位共同执行的事项,通过印发来完成。转发:是对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文书的处理形式。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8-14
请问“发表”和“转发有何不同?
两者主要在定义上、原文制作和来文渠道以及公文实践等三方面存在差别。一、定义上的区别传发:是机关单位对本单位文书的办理形式,是一种对内发文的特定形式。当某个机关单位认为本单位的特定文书需要正式发文,或需要将某个特定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上升为机关单位共同执行的事项,通过印发来完成。转发:是对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文书的处理形式。
能不能再展开讲讲?
。当某个机关单位认为本单位的特定文书需要正式发文,或需要将某个特定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上升为机关单位共同执行的事项,通过印发来完成。转发:是对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文书的处理形式。当一个机关认为上级的文件需要办理,并且表明自己的办文态度、办理方法,或认为平级机关、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的文件值得本单位参照、学习、借鉴时,可以将该文件转发下属有关单位。二、原文制作和来文渠道的区别传发:原文制作和来文渠道是本机关。如《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党委办公厅(室)系统争先创优评比表彰办法〉的通知》,这个办法的来源渠道就是市委办公厅本身。转发:转发的原文制作和来文渠道是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原文制作单位市委统战部系不相隶属机关,这个单位有自主行文权,但为了提高公文的规格和效力,引起各部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促进落实,由市委办公厅转发,更有利于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凡原文制作和来文渠道是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只可用转发,不可用传发,更不可用批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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