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私自出租业主车位犯什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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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私自出租业主车位犯了物权法。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未经批准、未征得业主同意,利用绿地、道路等共有设施设备改建的车位,不得出租、出售或赠与;经同意后,其所得收益属全体业主共有,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本案中,尽管物业公司与赵先生等人签订了租赁协议,但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物业公司无权处分该车位,赵先生等人也无权独自租赁该车位,不然就侵犯包括刘女士在内的所有业主的车位使用权。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除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外,还应向全体业主赔偿损失。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3-14
物业私自出租业主车位犯什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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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私自出租业主车位犯了物权法。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未经批准、未征得业主同意,利用绿地、道路等共有设施设备改建的车位,不得出租、出售或赠与;经同意后,其所得收益属全体业主共有,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本案中,尽管物业公司与赵先生等人签订了租赁协议,但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物业公司无权处分该车位,赵先生等人也无权独自租赁该车位,不然就侵犯包括刘女士在内的所有业主的车位使用权。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除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外,还应向全体业主赔偿损失。
他这种行为也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该情形涉及物业共用部分处分权的问题,焦点在于物业公司能否有权将地面停车位(或者其他业主共有区域)出租经营。若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通过授权,擅自将共用部分出租经营,属于无权处分,出租经营协议无效,业主委员会可以物业公司侵权为由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