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附加意外医疗A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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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1-24
平安人寿附加意外医疗A条款
您好,很荣幸回答您的问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进行治疗,我们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 元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以该年度保险金额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我们在保险金额的限额内对剩余部分按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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