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异同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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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异同是什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由相应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自治区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报上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务会备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区别在于规定事项,自治条例涉及民族自治地方全面的事务,而自治条例尽涉及某一方面的具体事务。地方性法规:制定主体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市(省级政府所在市、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要报相应的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有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区域自治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的单项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立法权限作了特别规定,即“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区别在于适用地区不地样:地方性法规只适用于制定地方; 自治条例及单行条例只在民族自治地方内部适用。这样说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