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可以由单位领导分管吗

覃永雄
2022-12-17 · 公司事务,经济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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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书记分管,也可以是其他领导分管。新的“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可以兼任工会主席,但必须设置工会副主席一职。行政负责人及其亲属不得兼任工会主席。工会主席一职享受单位副职(副总经理)待遇。
一、设立党支部委员会需要几人以上
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党员人数7人以上50人以下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由3至7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如工作需要可设群工、保密、保卫委员等。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人。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一般应选举本部门或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
二、事业编可以当法人吗
事业编制不可以担任法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法人代表属于违反国家规定。事业单位人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最低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所以在事业单位里的事业编制干部,无论是否有领导职务的,都不可以在外兼任企业法人代表。
三、公司法规定的财务负责人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财务负责人,是指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但是只要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不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那么董事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第二条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三条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
第四条企业工会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
第五条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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