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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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员工也是属于劳动者,也有权利享受法定带薪休假。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法》四十四条。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法律对试用期还有哪些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按照《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009年4月1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出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保部复函明确:《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职工从离开上一个单位,并且不间断地到下一个单位工作的,也属于“连续工作”的范围。试用期员工是否具备享受年休假的资格,不能一概而论。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试用期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未满12个月以上的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上是关于试用期员工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吗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