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卖东西,别人少给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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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1-02
给人卖东西,别人少给钱怎么办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协商解决。如有合同可更好维权。约定佣金不属于劳动争议,基于雇佣关系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依法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亲,你们之间是口头约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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