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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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负责本市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加强对市场的监测、预警及信息引导;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信息公开方式有: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第二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中国上海”门户网站。
2、《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上海发布”新媒体。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档案馆、上海图书馆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