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都需要带什么证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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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议离婚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的步骤: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