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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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写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是违法的。2、经营者保留最终解释权的规定,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条规定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第十二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一)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五)规定经营者有权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六)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七)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违法吗?
法律分析:1、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是违法的。2、经营者保留最终解释权的规定,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条规定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合伙开公司,是否需要写下所有合伙人的名字?
合伙企业的名称具有的规定有:1、合伙企业通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2、合伙企业名称通常应包括: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3、合伙企业取名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可以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4、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以及与自身实际情况不符的名称,不得含有损于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5、合伙企业取名名称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6、合伙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一并转让。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有哪些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有: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2、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普通合伙企业中又有其特殊形式,即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公司简单注销,所有投资者的承诺书,需要打印出来,人工签字盖章?是否上传?
法律分析:可以。(一)公司注销的负责人或者是注销公司的代理人登录公示系统填写简易注销公告,申请简易注销,并且将公司股东签名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JPG的格式上传到系统利里面。(二)在系统公告之后,如果45天内没有人提出有异议的地方或者是没有人提出异议,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三)公告期结束之后,公司的负责注销的人或者是代理公司必须要向工商局提交简易注销申请书,并且提交注销申请的有关资料,必须要在30天之内办理,如果超过30天则无效。(四)工商局受理简易注销之后会在两内月内办理完成,简易注销结束之后工商局会向申请人发布注销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集体所有制公司的分公司可以自行组建吗?
法律分析:集体所有制可以成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成立分公司时要向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办理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集体所有制公司的分公司能自行设立吗?
集体所有制可以成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成立分公司时要向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办理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违法吗?
法律分析:1、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是违法的。2、经营者保留最终解释权的规定,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条规定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合伙开公司,是否需要写下所有合伙人的名字?
合伙企业的名称具有的规定有:1、合伙企业通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2、合伙企业名称通常应包括: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3、合伙企业取名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可以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4、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以及与自身实际情况不符的名称,不得含有损于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5、合伙企业取名名称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6、合伙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一并转让。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有哪些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有: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2、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普通合伙企业中又有其特殊形式,即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公司简单注销,所有投资者的承诺书,需要打印出来,人工签字盖章?是否上传?
法律分析:可以。(一)公司注销的负责人或者是注销公司的代理人登录公示系统填写简易注销公告,申请简易注销,并且将公司股东签名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JPG的格式上传到系统利里面。(二)在系统公告之后,如果45天内没有人提出有异议的地方或者是没有人提出异议,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三)公告期结束之后,公司的负责注销的人或者是代理公司必须要向工商局提交简易注销申请书,并且提交注销申请的有关资料,必须要在30天之内办理,如果超过30天则无效。(四)工商局受理简易注销之后会在两内月内办理完成,简易注销结束之后工商局会向申请人发布注销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集体所有制公司的分公司可以自行组建吗?
法律分析:集体所有制可以成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成立分公司时要向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办理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集体所有制公司的分公司能自行设立吗?
集体所有制可以成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成立分公司时要向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办理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