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结婚证,但有事实婚姻存在,在一起生活五六个月后,男方向我提出分手,要求我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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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从1994年2月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没有领取结婚证,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属于没有结婚。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此后,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6-11
没有领结婚证,但有事实婚姻存在,在一起生活五六个月后,男方向我提出分手,要求我退还彩礼
好的
女方都没有做错什么
亲您好,你们有没有举报婚礼?
已经举行婚礼仪式
有事实婚姻存在
2023年1月11号举行婚礼仪式的,婚后2月17号女方都开始上班了,而男方1月2月都没有上班,3月5号才开始上班
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从1994年2月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没有领取结婚证,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属于没有结婚。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此后,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
婚后2月中旬男方就开始催着女方去上班,而男方2月份整整一个月没有上班
原则上是需要返还彩礼的。
但是因为已经举报婚礼,所以返还一部分。类似的案例我接触过很多。
您好,彩礼退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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