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描述学生信息的关系模式:学生(学号,姓名,所在系,系主任,课程号,课程名,学分,成绩)。假设学分由课程号唯一确定,每个系只有一个系主任,一个人只担任一个系的主任。试问:此关系模式属于第几范式?若不是第三范式,请将其规范化为第三范式,并指出分解后各关系模式的主键和外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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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1
有描述学生信息的关系模式:学生(学号,姓名,所在系,系主任,课程号,课程名,学分,成绩)。假设学分由课程号唯一确定,每个系只有一个系主任,一个人只担任一个系的主任。试问:此关系模式属于第几范式?若不是第三范式,请将其规范化为第三范式,并指出分解后各关系模式的主键和外键。
答:此关系模式的候选项码为(课程号,授课教师号),它们也是主码。由于存在函数依赖:课程号→课程名,授课教师号→教师名因此,存在非主属性对主码的部分函数依赖关系,因此它不是第二范式的表。分解如下:课程表(课程号,课程名,学分),主码为“课程号”已属于第三范式。教师表(教师号,教师名),主码为“教师号”,已属于第三范式。授课表(课程号,授课教师号,授课时数)主码为(课程号,教师号),已属于第三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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