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会放进毕业生档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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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需要放进人事档案的,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要存入员工的个人档案的,这个档案一般是由单位保管的,虽然法律上对这个问题并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规定。但是要注意,员工转正定级等这些重要的通知文件肯定会放入人事档案当中。
一、劳动合同由谁放进档案
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会记录进档案。当事人所说的档案,通常是指个人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跟随个人的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作为个人重要文件,包括个人工作简历等等,通常会记录。另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档案也体现当事人的工作单位情况。
二、在试岗期不签合同会有工资么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就开始工作,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但是没有满一年的,单位或企业应该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了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要自签订合同那天开始,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试用期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三天告知工作单位。而且离职不需要理由、不需要任何的形式,只需要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即可。此外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剩下的工资,但要提前三十天告知工作单位。如果员工向公司提出辞职的要求后,公司就因该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将员工的工资全部结清,如果员工没有提前三十天告知单位的,会构成违法,如果给单位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的,这个时候单位是可以让劳动者承担责任。这其中,试用期提前三天就好,劳动者可以靠快递之类的方式告诉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这个时候这些信件要留好,遇到公司不结算工资或者不办理离职手续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要是用人单位用一些强硬手段来强制要求劳动者工作,或单位违法指挥,强制让劳动者进行危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话,劳动者就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怎么走
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
1、企业先到劳动局备案,申请社会保障证书,后续每年根据上一年度社保办理情况年审。
2、领取当地的劳动合同样本。
3、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办理员工的相应人事档案,然后申请就业证
5、带着合同、就业证到社保处办理保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一、劳动合同由谁放进档案
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会记录进档案。当事人所说的档案,通常是指个人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跟随个人的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作为个人重要文件,包括个人工作简历等等,通常会记录。另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档案也体现当事人的工作单位情况。
二、在试岗期不签合同会有工资么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就开始工作,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但是没有满一年的,单位或企业应该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了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要自签订合同那天开始,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试用期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三天告知工作单位。而且离职不需要理由、不需要任何的形式,只需要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即可。此外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剩下的工资,但要提前三十天告知工作单位。如果员工向公司提出辞职的要求后,公司就因该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将员工的工资全部结清,如果员工没有提前三十天告知单位的,会构成违法,如果给单位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的,这个时候单位是可以让劳动者承担责任。这其中,试用期提前三天就好,劳动者可以靠快递之类的方式告诉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这个时候这些信件要留好,遇到公司不结算工资或者不办理离职手续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要是用人单位用一些强硬手段来强制要求劳动者工作,或单位违法指挥,强制让劳动者进行危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话,劳动者就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怎么走
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
1、企业先到劳动局备案,申请社会保障证书,后续每年根据上一年度社保办理情况年审。
2、领取当地的劳动合同样本。
3、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办理员工的相应人事档案,然后申请就业证
5、带着合同、就业证到社保处办理保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