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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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人事管理工作
(1)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
(2)协同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
(3)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转正、任免、调配等工作。
(4)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及工作能力。
(5)负责员工工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
(7)负责保存员工相关个人档案资料。
2、公司行政管理工作
(1)制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各项制度、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的情况。
(2)负责对员工进行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及考勤工作的管理。
(3)根据董事会批准的行政费用总额度,每月制定公司行政费用预算,并严格控制行政费用的支出。
(4)负责公司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购买、验收、使用登记及定期检查使用情况的制度。
一、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6、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二、房地产开发建设符合的要求
1、在建设银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经营收支全部或部分在建行结算;
2、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3、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提供足值有效的抵押、质押或资信程度高的保证担保;
5、开发建设项目经可行性预测分析研究论证,能够有效满足当地住房开发市场的需求,市场销路较好;
6、开发建设项目已经纳入国家或地方住房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7、已经取得开发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8、开发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和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9、借款人计划投入开发建设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1)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
(2)协同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
(3)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转正、任免、调配等工作。
(4)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及工作能力。
(5)负责员工工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
(7)负责保存员工相关个人档案资料。
2、公司行政管理工作
(1)制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各项制度、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的情况。
(2)负责对员工进行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及考勤工作的管理。
(3)根据董事会批准的行政费用总额度,每月制定公司行政费用预算,并严格控制行政费用的支出。
(4)负责公司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购买、验收、使用登记及定期检查使用情况的制度。
一、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6、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二、房地产开发建设符合的要求
1、在建设银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经营收支全部或部分在建行结算;
2、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3、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提供足值有效的抵押、质押或资信程度高的保证担保;
5、开发建设项目经可行性预测分析研究论证,能够有效满足当地住房开发市场的需求,市场销路较好;
6、开发建设项目已经纳入国家或地方住房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7、已经取得开发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8、开发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和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9、借款人计划投入开发建设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规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