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如何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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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住所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公证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公证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公证员认为经审查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起草公证书,报备案。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
一、公证遗嘱具体程序是什么
公证遗嘱具体程序是:
1、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遗嘱处分的财产所有权证明、遗嘱书、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婚姻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发出受理通知书,并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公证费。公证人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并报审批,制作公证书。确认其有效性后,公证人应当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字,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
二、父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
父母过世房产的继承,父母过世后,如果留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如果未留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由子女们共同继承。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一、公证遗嘱具体程序是什么
公证遗嘱具体程序是:
1、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遗嘱处分的财产所有权证明、遗嘱书、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婚姻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发出受理通知书,并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公证费。公证人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并报审批,制作公证书。确认其有效性后,公证人应当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字,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
二、父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
父母过世房产的继承,父母过世后,如果留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如果未留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由子女们共同继承。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